
邮票中的宪法和法律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中期之年,也是国家第一部民法典实施的第三年。
日前,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印发《2023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在全国组织开展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要求,把民法典普法作为“八五”普法的重点内容,融入民法典实施全过程、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融入基层依法治理,打造民法典学习宣传品牌,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宣传局面。广泛开展以民法典普法为重点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促进民法典普法与基层群众文化活动紧密结合。

2021年1月1日,为了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之日,国家邮政局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纪念邮票。该套邮票采用平面设计表现方式,设计主题明确,表现重点突出。画面以红色为主色调,庄严的国徽闪耀金色的光芒,图案四周运用直线条表现出厚重典籍的视觉效果,强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严肃性、权威性,视觉效果大气、庄重。

在我国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都高度重视民事法律制定实施。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在中央苏区、陕甘宁边区等局部地区就制定实施了涉及土地、婚姻、劳动、财经等方面的法律。我国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三次启动民法典的制定,均无结果。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与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完善,编纂民法典的条件已经成熟。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顺应实践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把编纂民法典摆上重要日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对编纂民法典作出部署。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它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成熟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五千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是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这部法律通过对我国现行的民事法律制度规范进行系统整合、编订纂修,形成了一部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完整并协调一致的法典。
在新中国发行的邮票中,藏着许多宪法和法律,这些邮票具有特殊的意义。


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中南海怀仁堂召开,中国共产党及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等单位的代表〈含候补代表) 共662人参加会议。这次会议代行了新中国的立法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洽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除序言外,共有7章60条;制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决定了新中国的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定于北平(1949年9月27日改名为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纪年采用公元,国歌未制定前以《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国旗定为五星红旗。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于1954年9月20日经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票通过,因其在1954年颁布,故称其为“五四宪法”,分序言,总纲,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旗、国徽、首都等5个部分,除序言外,共有条文106条。这部宪法以1949年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基础,又是共同纲领的发展,巩固了我国人民革命的成果和新中国建立以来政治上、经济上的新胜利,并且反映了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根本要求和广大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共同愿望,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奠定了初步基础,对动员和团结全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发挥了巨大的指导作用。

1975年1月17日,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改后的宪法,同年1月25日发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纪念邮票第2枚主题为“新宪法诞生”。

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再次修改的宪法,在第五届全国人大开幕当天发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纪念邮票第2枚的主题为“人民的宪法”。

1982年1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部宪法(现行宪法)在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正式通过并颁布。第四部宪法继承和发展了1954年宪法的基本原则,总结了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经验,并吸收了国际经验,是一部有中国特色、适应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根本大法。它明确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设置和职责范围、今后国家的根本任务等。其根本特点是,规定了我国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确定了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基本方针。它规定,全国各族人民和一切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部宪法分为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五个部分,共4章138条。

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施行三十周年,2012年12月4日发行《第四部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纪念邮票一套,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国家内部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的变化对宪法的发展变化起着直接作用,同时国际关系也对宪法发展趋势有所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3月5日在北京召开。邮票画面以北京人民大会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封面为主体形象,画面背景表现了锦绣山河,象征广大人民群众,寓意在党的领导下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巩固和发展,整体画面简洁、庄重、大气,体现出宪法的崇高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性文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通过,《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确保国家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得以实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制度和政策,包括社会、经济制度、有关保障居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制度、行政管理、立法和司法方面的制度,以及有关政策,均以《基本法》的规定为依据。
1990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0年4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六号公布,自1997年7月1日起施行。2021年3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表决,全票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自2021年3月3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宪制性文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通过,于1999年12月20日实施。
《基本法》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确保国家对澳门的基本方针政策得以实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制度和政策,包括社会、经济制度、有关保障居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制度、行政管理、立法和司法方面的制度,以及有关政策,均以《基本法》的规定为依据。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中增加全国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

残疾人是一个特殊群体,国家和社会应当给予特别的关怀和保障。1982年12月3日,第37届联合国大会决定,将1983~1992年确定为“联合国残疾人十年”,并通过了《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该行动纲领要求,会员国必须为达到各项目标建立必要的法律基础和权威。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该法的制定和实施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残疾人保障事业的高度关注,体现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共享发展的理念,有利于促进全社会共同关爱残疾人。

在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中,人口问题始终是极为重要的问题。1982年9月1日党的十二大报告将计划生育确定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并在同年10月将其写入宪法。实行计划生育以来,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该法施行以来,对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为适应我国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2015年和2021年,人口计划生育法两次进行修正,相继确立全面两孩政策、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

为纪念中国审计事业开展三十周年,中国邮政于2012年11月30日发行《中国审计》特种邮票,图案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上叠印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意在告诉人们我国的一切法律都是依据宪法制定产生的。审计是由国家授权或接受委托的专职机构和人员,依照国家法规、审计准则和会计理论,运用专门的方法,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经营管理活动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合规性、效益性进行审查和监督,评价经济责任,鉴证经济业务,用以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一项独立性的经济监督活动。2021年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决定》(主席令10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审计法》制定于1994年,1995年1月1日起施行,2006年作出第一次修改,此次为第二次修改。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近年来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2009年,在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之际,启动了“新农保”的首批试点;2011年,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之际,开展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今天,全国所有地区将全部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标志着我国覆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主要制度基本建立,数亿城乡居民都将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我们向着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目标迈进了一大步,在我国社会保障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新农保和城居保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在过去短短3年时间,全国城乡参保总人数超过3.8亿,其中有1亿多老年人按月领取国家发放的基础养老金。

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此后,每年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费者组织举行各种活动,推动保护消费者权益运动进一步发展。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应运而生,不断深入,并纳入法制轨道。这不仅规范了经营者的行为,促进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全完善,也使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在消费生活中得到了保障。新修订施行的《消法》,立足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针对消费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进行了重要完善。
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一个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日子。2014年3月15日新修订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俨然成为老百姓在生活维权的圭臬。为配合宣传新修订的《消法》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中国邮政发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特种邮票,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我国有两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出现在邮票上。最高人民法院第一任院长
沈钧儒先生和最高人民法院第二任院长董必武同志。

沈钧儒(1875年1月2日-1963年6月11日),字秉甫,号衡山,浙江嘉兴人,沈钧儒祖居在嘉兴城内南帮岸2号,现在改建成为沈钧儒纪念馆。清光绪甲辰(1904)进士。沈钧儒是中国现代著名的法学家、社会活动家,被周恩来总理誉为“民主人士左派的旗帜”。1905年,入日本法政大学深造。1912年加入中国同盟会。1935年,他与宋庆龄等发起并组织了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积极开展抗日救亡运动,触怒当局而遭入狱,为著名的救国会“七君子”领头人。之后,他为反对内战争取和平,建立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作出了很大贡献,是中国民主同盟的创始人之一。曾出席在柏林召开的国际民主法律工作者协会第五届代表大会,当选为国际民主法律工作者协会副主席。新中国成立后,历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和民盟中央主席等职,为建国初期建立人民的法制体系做出了很大贡献。

董必武(1886-1975),湖北红安人。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缔造者之一,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家和法学家,是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和国家的重要领导人。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奠基者,曾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政务院副总理兼政法委员会主任职务。1954年,参与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起草和修改工作,1954年9月,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1959年4月离任。